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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宸观点 | 海外专利申请系列简介——新加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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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6-30 16:34




1.体系概述

新加坡是目前东盟国家中知识产权体系最为完善的国家,拥有多部法律分别针对专利、外观设计、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进行专门保护。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加坡《专利法》中没有实用新型的概念,因此新加坡专利仅是针对发明授予专利权。



2.网站地址

https://www.ipos.gov.sg/



3.申请语言

英语



4.专利类型及有效期

(1)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自第四年起缴纳年费。授权周期为2-4年。


(2)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5年,每5年可进行一次续展,但最长不超过15年。


(3)Provisional Application:


针对发明专利申请,新加坡可以首先提出Provisional Application。在提交上述申请时,可以不提交权利要求书即可获得申请日,因此有利于申请人以最低成本获得较早申请日。但是在12个月内需要补交权利要求书,否则会导致上述申请视为放弃。


新加坡Provisional Application与美国的临时申请不同,在12个月内补充权利要求书后,其随后可以直接转化为常规申请进行后续审查程序,并保留原申请日。此外,申请人也可以选择以Provisional Application作为优先权重新提交申请。


6.

5.申请途径

发明专利申请途径有巴黎公约和PCT申请。


巴黎公约:自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直接提交申请。


PCT申请:自最早优先权日/国际申请日起30个月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


外观设计申请途径有巴黎公约和海牙协定。


巴黎公约:自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内直接提交申请。


海牙协定:自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内提交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并指定新加坡。



6.申请文件

(1)申请文件:

发明: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可在规定期限内后补英文译文。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图片或照片


(2)著录项目信息:申请人英文名称/姓名及英文地址,发明人英文姓名、国籍及英文地址



7.手续文件

(1)优先权证明文件:可通过DAS途径请求获取。


(2)权利声明:当申请人与发明人不一致时,需陈述申请人通过雇佣、转让或任何其他方式获得申请权。一般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仅告知获得方式即可。


(3)译文证明:如PCT国际申请文本为非英文文本,提供英文翻译文本同时需提供Verification of Translation (VET)。



8.重要时限

(1)巴黎公约:发明自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外观设计自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内。在提交申请时,可以先提交非英文申请文件,随后在新加坡专利局发出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补交英译文。


(2)PCT国际申请:自最早优先权日/国际申请日起30个月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


(3)检索及实质审查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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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审批流程

(1)巴黎公约:12个月提交申请→受理→初步形式审查→公布→检索及实质审查

→授权决定

→驳回决定→2个月提复审


(2)国家阶段:30个月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受理→初步形式审查→公布→检索及实质审查

→授权决定

→驳回决定→2个月提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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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基本费用(新加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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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特殊事项

(1)权利要求项数:实质审查费用与权利要求数量相关,基础的实质审查费限制为20项权利要求。超过20项后加收40新元/每项权利要求。在申请时需要注意权利要求书的布局,在确保保护范围的前提下控制项数以节约成本。


(2)加速审查:新加坡目前可以采用下述方式加速审查


  1. PPH:专利审查高速通道。


  2. ASPAN东盟:东盟专利审查合作组织(ASPEC)于2009年6月15日启动。这是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9个东盟成员国知识产权局之间的区域专利工作共享计划。申请人可以使用参与该合作组织的知识产权局的检索和审查报告来加快组织内其他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审查过程。


  3. 新加坡与越南专利局、印尼专利局之间的协同审查。


  4. 在新加坡授予的专利可以在柬埔寨、老挝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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