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宸观点 | 海外专利申请系列简介——新加坡篇358
发表时间:2025-06-30 16:34 1.体系概述 新加坡是目前东盟国家中知识产权体系最为完善的国家,拥有多部法律分别针对专利、外观设计、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进行专门保护。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加坡《专利法》中没有实用新型的概念,因此新加坡专利仅是针对发明授予专利权。 2.网站地址 https://www.ipos.gov.sg/ 3.申请语言 英语 4.专利类型及有效期 (1)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自第四年起缴纳年费。授权周期为2-4年。 (2)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5年,每5年可进行一次续展,但最长不超过15年。 (3)Provisional Application: 针对发明专利申请,新加坡可以首先提出Provisional Application。在提交上述申请时,可以不提交权利要求书即可获得申请日,因此有利于申请人以最低成本获得较早申请日。但是在12个月内需要补交权利要求书,否则会导致上述申请视为放弃。 新加坡Provisional Application与美国的临时申请不同,在12个月内补充权利要求书后,其随后可以直接转化为常规申请进行后续审查程序,并保留原申请日。此外,申请人也可以选择以Provisional Application作为优先权重新提交申请。 5.申请途径 发明专利申请途径有巴黎公约和PCT申请。 巴黎公约:自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直接提交申请。 PCT申请:自最早优先权日/国际申请日起30个月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 外观设计申请途径有巴黎公约和海牙协定。 巴黎公约:自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内直接提交申请。 海牙协定:自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内提交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并指定新加坡。 6.申请文件 (1)申请文件: 发明: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可在规定期限内后补英文译文。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图片或照片 (2)著录项目信息:申请人英文名称/姓名及英文地址,发明人英文姓名、国籍及英文地址 7.手续文件 (1)优先权证明文件:可通过DAS途径请求获取。 (2)权利声明:当申请人与发明人不一致时,需陈述申请人通过雇佣、转让或任何其他方式获得申请权。一般不需要提供证明文件,仅告知获得方式即可。 (3)译文证明:如PCT国际申请文本为非英文文本,提供英文翻译文本同时需提供Verification of Translation (VET)。 8.重要时限 (1)巴黎公约:发明自最早优先权日起12个月。外观设计自最早优先权日起6个月内。在提交申请时,可以先提交非英文申请文件,随后在新加坡专利局发出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补交英译文。 (2)PCT国际申请:自最早优先权日/国际申请日起30个月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 (3)检索及实质审查途径: ![]() 9.审批流程 (1)巴黎公约:12个月提交申请→受理→初步形式审查→公布→检索及实质审查 →授权决定 →驳回决定→2个月提复审 (2)国家阶段:30个月进入新加坡国家阶段→受理→初步形式审查→公布→检索及实质审查 →授权决定 →驳回决定→2个月提复审 ![]() 10.基本费用(新加坡元) ![]() 11.特殊事项 (1)权利要求项数:实质审查费用与权利要求数量相关,基础的实质审查费限制为20项权利要求。超过20项后加收40新元/每项权利要求。在申请时需要注意权利要求书的布局,在确保保护范围的前提下控制项数以节约成本。 (2)加速审查:新加坡目前可以采用下述方式加速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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